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哪些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哪些?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最新版规范

总则

1.0.1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壮和生活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职业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经过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

1.0.3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民族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0.2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

2.0.3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2.0.4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民族有关规定。

2.0.5 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0.6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2.0.7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职业。

2.0.8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2.0.9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0.10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环境保护

3.1 防治大气污染

3.1.1 施工现场的重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1.2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3.1.3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3.1.4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3.1.5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1.6 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3.1.7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3.1.8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3.1.9 城区、旅游景点、疗养区、重点文物保护地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使用清洁能源。

3.1.10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民族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3.1.11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2 防治水土污染

3.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3.2.2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2.3 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3.2.4 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3.2.5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3.3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污染

3.3.1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民族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技巧》(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测量和记录。

3.3.2 施工企业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3.3.3 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3.4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 环境卫生

4.1 临时设施

4.1.1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