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解孙坚杀王叡和张咨之谜——兼论丛林法则

何为天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何为自然?
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摘自骷髅精灵《圣堂》
汉灵帝死后,董卓独掌朝政,在京城横行霸道。全国各州郡兴起了伸张正义的义兵,准备讨伐董卓。孙坚也起兵参战。当时孙坚担任长沙郡太守,故他带着队伍向北前进。谁都没有想到,孙坚在北上征讨恶魔董卓的路上,连杀两名朝廷命官:一是荆州刺史王叡;二是南阳郡太守张咨。
在没有与董卓开战之前,孙坚杀害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本文试图解开孙坚杀人之谜团。
一、杀人总要有理由的
我看过一篇网文,题目叫《历史上帝王们有哪些奇葩的杀人理由》,其中有个杀人理由印象特别深刻:“看我猜的对不对”。话说宋后废帝刘昱(刘宋第八位皇帝),某日上朝时,他闻到了朝堂有大蒜味道,于是便猜是谁吃了大蒜。那怎么验证自己猜的对不对呢?他便将自己猜测的人给杀了,看看他肚子里有没有大蒜。这种杀人理由的确荒唐,实在太奇葩。
本文主人公孙坚杀人理由,有哪些呢?
(一)孙坚杀王叡的理由,“素遇坚无礼”。
《三国志?孙坚传》记载孙坚杀王叡的理由是,“荆州刺史王叡素遇坚无礼,坚过杀之”,也就是,荆州刺史王叡平时对孙坚无礼,这次孙坚领兵经过荆州时杀了他。这简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而在裴松之注引的《吴录》及《资治通鉴》里,孙坚杀王叡的原因是,他上了武陵太守曹寅的当,认为自己是在执行朝廷指令而杀了王叡的。事件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
王叡先前与孙坚一起围剿零陵、桂阳的贼匪,认为孙坚是一介武夫,言语间很轻视他。王叡向来与武陵太守曹寅不和,等到王叡准备起兵讨伐董卓时,就扬言一定要先杀了曹寅。曹寅害怕他,就伪造了案行使者光禄大夫(官职,相当于朝廷顾问)温毅的征讨文书,送交孙坚,历数王叡罪过,命令孙坚把他捉拿并斩首,之后再把情况汇报上来。孙坚立即根据文书要求率军捉拿王叡。王叡听说孙坚的军队到来,登上城楼了望,派人询问他们想干什么,孙坚在队伍前回答说:“士兵长久作战劳苦,所得奖赏不够用来做衣服,到刺史您这里再要点钱罢了。”王叡说:“本刺史难道有什么可吝啬的吗”王叡就命令打开仓库,让孙坚的士兵进仓库去看看,好让他们知道州里也没有多余物资。士兵进城后,王叡看到了孙坚,吃惊地问:“士兵私自下向刺史求讨赏赐,孙府君(指孙坚)为什么也在当中”孙坚答道:“奉使者讨伐文书,前来诛杀你。”王叡问:“我有什么罪”孙坚回答说:“坐无所知。”最后,王叡被孙坚逼得走投无路,自杀了。
什么是“坐无所知”?有人翻译为,“就是因为不知罪而获罪”;有人翻译为,“你所犯的就是不知罪的罪”;柏杨先生翻译为,“你犯了愚昧无知罪”①。
(二)孙坚杀张咨的理由是,“不给军粮”。
《三国志?孙坚传》记载了,南阳太守张咨听说孙坚军队将要到达的消息,安然自在,像没有事情的样子。孙坚用牛酒作为礼物送给张咨,张咨也在次日亲自来向孙坚答谢。宾主饮酒正欢,长沙郡主簿进前向孙坚报告:“日前,我军移驻南阳,沿途道路没有修整,军用物资也不供给,请拘捕南阳郡的主簿审问,追查他们的意图与事件原因。”张咨大为惊恐,想乘机离去。孙坚的士兵布满四周,张咨走不了。不久,长沙郡主簿又进前向孙坚报告:“南阳太守稽延阻止义兵,致使我们不能及时讨贼,请求将他拘捕,按照军法处理。”便将张咨拖出军营大门,将他杀死。南阳全郡为之震惊,不论孙坚提出什么要求,无不尽量满足。
在《吴历》里,孙坚约请张咨的理由与《孙坚传》不同:当初孙坚到南阳,张咨既不供给军粮,又不肯会见孙坚。孙坚想继续进军,怕有后患,就假称自己得了急病,全军震动惊惶,叫嚷着迎接巫医,祷告祭祀山川神祗。又派亲信去游说张咨,说病情危重,想把军队托付给他。张咨听了这话,心里想得到孙坚的兵马,立即带领五六百人到军营来探视孙坚。孙坚卧床与他相见。不一会儿,突然起身,按剑大骂张咨,并把他抓起来斩首。
另外,在《献帝春秋》里,记载了两件事都很重要:一是袁术任命孙坚暂时代理中郎将;二是张咨不调给孙坚军粮是有朝廷规定的。张咨主簿说:“孙坚是邻郡二千石官员,不应调给他军粮。”张咨于是才不给。
在此补充一则史料,《三国志?刘巴传》所引裴注《零陵先贤传》记载,江夏太守刘祥参与了杀害张咨的事件,刘祥因此被南阳士民杀害。该史料同样认为孙坚杀张咨理由是,张咨不给军粮。
二、理由背后还有真相
孙坚杀王叡的理由,归结起来就是王叡平时不尊重孙坚,加上武陵太守曹寅伪造朝廷征讨王叡文书,授权孙坚抓捕并处死王叡。孙坚杀害张咨的理由是,张咨没有给他军粮。其实,这些理由背后还隐藏着孙坚的其他目的:
第一、增人增粮。《三国志?孙坚传》记载了,孙坚杀了王叡后,紧接着写到“及至到达南阳,已有部属几万人。”在孙坚杀了张咨之后,《孙坚传》特别强调,“南阳全郡震动惊惧,不论孙坚提出什么要求,无不尽量满足。”孙坚清楚地知道,北上征讨董卓,靠自己从长沙带出来少得可怜的军马物资,根本不行。因此,在北上的路上,孙坚看上荆州刺史王叡手中的军队,以及富得流油的南阳太守张咨手中的粮食等军用物资。虽然杀人恶名多少会影响到自己声誉,可兵强马壮则是,孙坚追求的最为重要目标。
第二、纳投名状。投名状在古代用于忠诚之征,意思是加入一个组织前,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表示忠心。其所谓“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前面提到,《献帝春秋》中记载,“袁术表坚假中郎将。坚到南阳,移檄太守请军粮。”虽然不知道袁术表孙坚为“中郎将”的确切时间,但根据该史料行文看,孙坚到南阳前,袁术已经表孙坚为中郎将。孙坚为了背靠袁术这棵大树,就想帮袁术做想做,又做不了的事;想得,而得不到东西。如此才能得到袁术的认可。南阳郡就是袁术想要的地盘,孙坚杀了张咨,不仅帮自己解决了急需物质,同时也给袁术送上一份大礼。
第三、杀人立威。在现代人看来,杀人立威是件很荒唐的事,更是种犯罪行为。可在古代,将领在大战前,杀重臣立威严,是一种激发将士英勇奋战的手段。《三国志?孙坚传》记载,汉灵帝中平三年,朝廷派遣张温担任车骑将军,西征在凉州作乱的边章、韩遂等人。孙坚就曾向张温提建议,在与边章等人作战前,斩杀傲慢的董卓。当时孙坚是这样说的:“古代的名将,受皇上符节斧钺,率领众军将出征,没有不果断施用斩刑来显示威严的;因此,司马穰苴斩了齐景公的宠臣、有意违犯军令的监军庄贾②,魏绛斩了晋侯弟弟杨干的御仆,使杨干受辱③。现在您看重董卓,不立即给予惩罚,使威严的军法受到损害,在这个事件上表现得很明显了。”因此,孙坚在北伐董卓的途中,斩杀王叡和张咨就是想要起到为自己“立威”的作用。
综上可知,孙坚杀王叡和张咨的动机有三:为了给军队增人增粮,随便向袁术纳了投名状,也给自己树立了绝对权威,那么他杀的真正目是什么呢?现在可揭晓谜底了——
孙坚杀人的冠冕堂皇理由是:为了创造征讨董卓的有利条件,从而达到剿灭董卓、兴复汉室的目的。换句话说,孙坚为了达到征讨董卓之目的,而不择手段且滥杀无辜!
三、丛林法则给人启示
丛林法则,也称达尔文丛林法则、达尔文式管理。它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但是人类社会也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政权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
从社会学政治学角度来说丛林法则,它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因此,在乱世丛林法则就体现得更加直接。
孙坚为了在东汉末期的乱世生存下来,为了能够打败不可一世的董卓,首先,他要做的事,那就是壮大自己力量,因为弱者是不配活在乱世的;其次,在自己还没有强大起来前,一定要找到强大的靠山,袁术就是他要找的靠山。总之,孙坚为了达到自己目的而不择手段,从道义上说,孙坚行为是不道德的,可孙坚最后真的成了唯一一个打败董卓的将军,社会上就再也没人指责孙坚滥杀无辜了;《三国志》等史书只客观记录孙坚杀害王叡和张咨之事,却没有对他进行批评性评价。
从丛林法则来评价,孙坚杀害王叡和张咨事件特别贴切:优胜劣汰!
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把弱肉强食视作是天经地义,只不过对丛林法则,有人公开承认,有些人心里认可而嘴上不敢承认而已。因此,弱者当自强,反之,弱者只有备受强者蹂躏的份儿了。最后,有句话一定记住:
落后就要挨打!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日写于丽水)
附:
①柏杨《柏杨白话本资治通鉴?东汉瓦解(卷16)》,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卷出版公司出版,2015年,12页。
②【司马穰苴斩庄贾】司马穰苴,又称田穰苴,春秋末期齐国人,著名军事家。田穰苴因功被封为大司马,子孙后世称司马氏。当齐国被别的诸侯国进犯,司马穰苴临危受命,他在齐军中没什么声望,纵使齐景公信任他,可齐军兵将也不信任他啊!司马穰苴就请齐景公派个能服众的人,担任监军。齐景公就派自己的宠臣庄贾。第二天,司马穰苴点好兵马,可庄贾姗姗来迟。司马穰苴按军令将庄贾斩了。这时,大家知道司马穰苴是个狠人,连国君的宠臣不遵军令都敢杀,更何况其他人呢?齐军服气,司马穰苴也就好带兵了,最终将来犯之敌全都赶走!
③【魏绛斩杨干御仆】周灵王二年(前570),诸侯在曲梁会盟(今河北邯郸东北)。晋悼公的弟弟扬干,仗恃哥哥是君主,在会盟中违反军纪,扰乱军队行列,执掌军法的中军司马魏绛执法无私,杀了扬干的战车御士,以示惩罚。晋悼公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认为魏绛杀御土即等于侮辱了扬干,而侮辱了扬干,也就等于侮辱了国君。遂命令羊舌赤:“必杀魏绛,无失也。”
而魏绛认为是自己没有管好军队,请求处分自己。后来,晋悼公醒悟道:我原先袒护扬干,是出自手足的情谊,是循私情,而你杀掉御仆,却是按军法办事,行军法之诛。我对弟弟没有管好,使他触犯了军令,这是“寡人之过也”,你要是惩罚自己,就是加重我的过错,请你千万不要再这样了。
会盟结束后,悼公在太庙设宴款待魏绛,并提升他为新军副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