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人员测量一条路的长度先立了一个标杆(搞测量的是什么工作)

测量是什么工作?

一句话总结就是

职责重大,地位低下

职责

顾名思义,测量员的主责就是测量。

如建设一座桥梁,测量员要利用已定位的测量点和gps、全站仪等仪器,首先确定桥梁桩中心的位置,桩打完之后,可能有偏差,继续通过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的测量和施工来调整,再接着一步步施工桥面工程、防撞墙、路面,每一步都需要测量员来控制桥的方位偏差。一般只要测量工作合格,偏差都会在厘米级。

如建设一座隧道,测量员可以通过联合测量两端的掘进掌子面,保证两端掘进的隧道,在中线合拢时精度偏差在厘米级。

如建设一座建筑,测量员也从打桩、正负零到地面主体结构,全程测量控制,最后建筑的垂直偏差也在厘米级。

可以说,测量工作就是土木和建筑工程精度控制的灵魂,每一座桥梁、隧道的优美曲线,每一座建筑的挺拔英姿,背后都是测量员的默默付出。

地位

测量员的地位也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测量的工作高度偏重于技术,但又由于工程最终精度一般也就要求厘米级,稍显老练的测量员很快就能走完技术进步的过程,上升空间很狭窄。

其次,测量的工作环境,也较其他岗位更加艰苦,特别是在野外,爬山、越河、登高、暴晒,很少有人喜欢这种待遇。

以我所在的国企总包单位举例:

很多测量员在几年工作之后纷纷转岗,离开测量岗位,都是因为看清了其付出和收获不对等,近年来也在推行提升一线测量的薪酬。

至于私企、分包单位、劳务单位等,据我了解,薪酬倒是比较高,不过上升空间同样狭窄。

总而言之,可以这么说,如果真的要在施工单位有所发展,测量绝不应该是第一选择。

测量人员画了L记号是什么

这只是一个记号点,表明在这个地方测量了方位角高差之类的东西,固定位置,方便以后复查或者施工。

测量是按照某种规律,用数据来描述观察到的现象,即对事物作出量化描述。测量是对非量化实物的量化过程。

在机械工程里面,测量指将被测量与具有计量单位的标准量在数值上进行比较,从而确定二者比值的实验认识过程。

我们福清市15年政府人员在测量农民的土地有多少,是什么意思呀?是不是要把农民的土地收回去呢?如果是

  • 我们福清市15年虎发港菏蕃孤歌酞攻喀政府人员在测量农民的土地有多少,是什么意思呀?是不是要把农民的土地收回去呢?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农民就没有士地了吗?
  • 不是收回去,是为土地确权做准备,对农民是好事

家装公司的室内设计人员需要自己购买测量工具吗?

  • 刚到公司做实习设计师,今天经理说我连测量工具也没有,还来上班干什么……很无奈,是不是每家设计公司都不给配测量工具???
  • 家装公司基本上都不配量房工具的。

我要干测量、结算、做内业资料,一人身兼多职,公司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工资7千,我该辞职吗?

  • 公司管理混乱,人员配备不足,就我一个会电脑会做资料,什么都是我干,还好没有参与考核,不然7000都拿不到,这个公司非常混乱,我提出辞职后老板答应给我一万一个月,平常发7000,后面的年终给,但是据我所知,他以前经常忽悠前面离职的人,他说的话不能相信,我要怎么才能让他给我一万一个月,还是直接辞职找别的公司,这家公司发展前景是看不到了,无非是在这干几年存点钱。请各位大神指教一下。
  • 这种经历克锻炼人,能做好各种各种工作的人到那里都可以独挡一面,再慢慢的找下家,找好以后跳槽

我以前刚买房的时候是97个平,现在售楼.人员,房管局测量又多了3个平方总共是100个平方米,让我在付这多出3

  • 我以前刚买房的时候是97个平,现在售楼.人员,房管局测量又多了3个平方总共是100个平方米,让我在付这多出3个平方米的钱,我不知道是不该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继续同意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百分之三以内的(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