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创业板退市制度?
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投资风险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也不稳定,因此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较高风险。
与主板退市规则相比,创业板退市标准出现不少变化。概括起来即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和快速程序。
多元标准:包括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
一旦触发上述任何一项退市标准,上市公司都将面临退出创业板的命运。
直接退市: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快速程序:缩短退市时间,避免该退不退、无限期停牌现象。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将启动快速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报;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退市标准一旦付诸实施,对投资者影响巨大。由于公司退市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必须自行承担,因此,专家建议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投资时,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般而言,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将受到多种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技术风险。
此外,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退市风险较大。
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财务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深交所将会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处理。
深交所表示,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责任方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创业板退市标准?
创业板股票退市指标有3类,分别是交易类、财务类和规范类。
交易类:1、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2、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3、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4、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400人;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
财务类: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其他认定的情况。
规范类:1、在规定时间未披露年半或者半年报;2、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的;3、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在规定期限未改正的;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发生变化的,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解决的;5、强制解散;6、法院受理重整、和解和破产的;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后,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能直接申请恢复上市。发行人需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