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是封建制度吗(西周分封制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网友提问:

中国古代西周的分封制,为何被叫做封建制度?

优质回答:

这个我有所了解,所谓封建社会的说法其实是在建国后以苏为纲的前提下,直接套用了马克思提出了五种所有制形式的构想,1846年马克思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时就已经有了五种所有制形式的构想而后马克思又在《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都讲到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如果加上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五种所有制形式。

但是这五种其实是符合西方的一种情况,西方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原有罗马时代的行省制度也就随之而去,取而代之的是日耳曼蛮族他们所喜欢的分封制度。分封两字当然要拆开,既裂土封爵,这一点与我国西周时期很相似比如日耳曼君主他们再最开始是通过请封臣回家中宴请,或者赏赐封臣实物作为报酬;但是随着战争的扩大,这种报酬开始无法维持,封君所需的封臣人数上升,报酬方法也开始改变,以赐予人们相应的土地使其获得生存这一手段来维系双方之间关系,这一做法很快流行。最初分封的土地称为“采邑”,被封赏者享受采邑的衣食租税(当然还有初夜权)但是在领主召集封臣作战的时候封臣需要自备武器马匹和装备来尽你做臣子的义务,如果封臣不履行军役义务,则采邑应该收回,公然反叛则会受到封君的惩罚。但是与中国古代的分封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古代分封的基础是宗法制,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正妻的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直接的区别就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但是随着秦始皇统一天下废分封行郡县后,我国的制度发生了直接改变,中央开始逐步的集中从政治到经济再到军事的所有权力,直到清朝末年为止。这一时间段虽然在汉初,晋初,明初均有大规模分封的情况,但是以皇家子嗣为主,外姓功臣就不再封与土地。然而直接结果就是汉时的七国之乱,晋时的八王之乱,明时的靖难之役。自此以后的历史上就不在有分封一词。但是这几次分封持续时间都很短。那地方主体还是郡县及后来衍生的州郡县等等形式。

不过在80年代以后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潮的开始。原来全面以苏为纲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现在称秦开始到清结束这个阶段叫专制王朝时期。

其他网友回答

诚邀,如题。大家知道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是秦朝,那么800年前的西周分封制为何也叫做封建制度呢?

泱泱大秦

首先可以肯定,分封制并不等于封建制度。

分封制度是西周武王伐纣和东征蛮夷取得了大片土地后,为了有效控制这些边缘土地,也为了拱卫周王室,武王开始裂土封王,分封周王室子弟,先贤后人,功臣等到被征服地区建立公侯伯子男等级不等的国家,是为诸侯。 这些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但承诺不干涉其他诸侯国内政,诸侯也承诺服从周天子命令、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

西周分封制

封建制度是一种生产方式,是国家的性质,是地主压迫农民的阶级社会;而分封制是一种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把子孙分到各地方去让他们管理地方,只是一种管理方式管理制度而已。

封建等级制度

二者确有相像之处,却又很大的不同

二者都是把土地一层一层往下分配,最终天子控制了全国土地。但是分封制的分配是一去不复返的,土地一旦分封了,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如该封地的诸侯无德,或者被蛮夷杀死),周天子是不能再动这块土地的,说白了,诸侯享受的是土地所有权。

而封建制度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天子的,底下的土地治理者只有使用权,天子什么时候想收回都可以。

所以从这方面看,分封制更像是不严谨的封建制度。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其他网友回答

我国政治经济学中的“封建制度”不针对政治制度,主要是针对经济制度。

现代经济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国的西周时期,一般认为,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还是奴隶和奴隶主。所以这个时期还是奴隶社会而非封建社会。奴隶主派出监工,强迫奴隶干活,给奴隶的只是维持其基本生存的最低物资,奴隶劳动所得全部归奴隶主所有,这就是奴隶社会。

战国时期,奴隶制度消亡,地主把土地租给农民,只收取租子,不再管农民怎么种地,这种新时代的承包制,就是封建制度。

至于国家上层建筑是什么,这属于政治上的东西,经济学不太关心。

当初翻译相关著作的时候,借用了“封建”这么名词,搞得现在一大堆人都在说中国中世纪不是封建社会,和西欧封建制度完全不同。

如果当初翻译的时候,把制度翻译为“农民制度”或者“地主制度”,可能就不会引发这么多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