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后任是谁当美国总统(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做总统之前他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从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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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前任总统奥巴马,做总统之前他是做什么的?有没有从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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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之前,奥巴马做过律师、州众议员、联邦参议员等,从政经历比较丰富。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2008年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年仅47岁。不过,当时奥巴马已经从政十几年,并不是一位政治素人。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任内毁誉参半。现如今,奥巴马已经卸任美国总统两年半的时间,退休以后的生活非常精彩,已经成为身价超过9位数的亿万富豪。

奥巴马

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母亲是一位美国白人,父亲是一位肯尼亚外交官。奥巴马本科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后来在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1年,奥巴马从哈佛大学毕业以后,注册成为了一名律师。不过,奥巴马在从事律师两年以后,就回到了芝加哥,在芝加哥大学任教。1996年,奥巴马进入伊利诺州州议会工作,开始了从政生涯。

到了1998年,奥巴马参加伊利诺州参议员选举,顺利当选,并在2002年再次当选为伊利诺州参议员。2004年,奥巴马当选为美国联邦参议员。在参议员任期内,奥巴马参与了一系列有关反恐、气候变化、常规武器控制等一系列议案,逐渐成为民主党内政治新星。2007年,奥巴马宣布参加美国总统大选,主打的竞选口号是“变革”。在民主党内初选中,奥巴马打败了实力强劲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

奥巴马与希拉里

2008年,奥巴马打败了共和党籍总统候选人麦凯恩,获得了349张选举人票,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2012年,奥巴马再次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获得了332张选举人票,轻松连任。从2008年至今,奥巴马已经连续11年被评为美国最受尊敬的男性。可见,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白人总统,奥巴马留下了非常精彩的一页。在奥巴马任内,美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摆脱了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此外,奥巴马还主持签署了伊核协议,推动改善了与古巴的关系,主导美国加入了《巴黎气候协定》。

从1996年开始参政到2008年当选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成为美国总统之前,已经有了12年的从政经验。所以,尽管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时年仅47岁,处理各项国家事务却有模有样。不同于特朗普,即使当选总统时已经是70岁高龄,却是一位政治素人,没有任何从政经验,以至于将美国搞得一团糟。不过,特朗普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称奥巴马是一位糟糕的美国总统,而自己将会成为伟大的美国总统!

特朗普与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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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总统,在他当选总统之前就已经是参议院议员了,从政经验非常丰富

世界上除了特朗普之外,美国所有总统在当选之前都有着丰富的从政经验,奥巴马也不例外。不过相比于小布什或肯尼迪这些名门之后,奥巴马的出身很一般,就是一个普通人。

(年轻时期的奥巴马)

虽然奥巴马的生父是肯尼亚的高官,但在奥巴马的成长过程中,他的生父并没有给他多少帮助,也帮不上什么忙。奥巴马能有今天的成绩,主要还是靠他自己的努力。

奥巴马上学时期成绩非常优秀,18岁那年他考上了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国际关系专业,是标准的科班出身。

大学毕业之后,奥巴马只身前往芝加哥,在基层干了好几年,之后又考上了哈佛大学,主修法律学专业。1991年,奥巴马以法律博士的身份毕业,此后投身律师行业。

美国是一个极度崇尚法律的国家,律师在美国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从事律师行业让奥巴马得以接触到当地的政界和商界精英,为日后进入政坛打下基础。

1993年返回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一直干到2005年。在此期间,奥巴马两度当选伊利诺伊州议员,正式步入政坛。到2004年,奥巴马当选国会参议员。

在美国的政治体系中,联邦参议员的地位非常高,属于国家政治精英,大多数的美国总统都曾担任过参议员。

奥巴马担任参议员意味着他进入了美国民主党的核心阶层,此后他开始大展宏图,在党内的威望和人气也越来越高。

到2008年,奥巴马凭借超凡的人气在党内初选中击败了希拉里,并此后的大选中击败了共和党人麦凯恩,当选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洲裔总统。

(除了政坛经验丰富以外,黑人的身份也在大选期间给奥巴马加分不少)

纵观奥巴马的政治履历,在当选总统之前,他已经有了十多年的政治经验,长期担任州议员和国会参议员,政治能力是很不错的。

由于不熟悉美国政治,不少网友都以为参选美国总统不需要门槛,但其实本文开头也说了,美国几乎所有总统在当选之前都是资深政客,至少是国会参议员或者和州长。

例如美国第43任总统小布什,他虽然没有当过参议员,但他当过两届得克萨斯州州长,而且小布什还是一个官三代,父亲老布什是美国第41任总统,政治资历更加深厚。

(小布什和老爹老布什)

总的来说,参加美国总统竞选的门槛是非常高的,一般人是很难获得候选人资格的。当然,毫无政治经验的特朗普是一个例外,他能当上美国总统全拜奥巴马的“政治正确”所赐。

奥巴马在位八年期间,施政理念极为偏袒少数族裔和底层收入者,让美国的中产和蓝领白人非常不满。而特朗普则抓住这一机会,积极拉拢中下层白人,成功地逆袭一众共和党大佬,并最终击败希拉里当选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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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美国,律师就等同于精英,拥有哈佛法律博士学位的奥巴马就更加是精英中的精英了。

一直到2004年,他的人生再度往前跨越了一步,成功当选为了美国联邦参议院的参议员,开始从地方走向了更高的国家层面、成为了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国会的一分子。

在那竞选活动中,奥巴马过五关、斩六将,凭借着过人的个人魅力收获到了众多美国人的喜欢,并在2008年成功当选为了美国新一任的总统。

孤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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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20日中午,奥巴马走上美国国会大厦西侧台阶,宣誓成为美国第44任总统。

尽管在美国这个国家里,黑人只占了区区12%;尽管在半个世纪前,像他这样的黑人,还必须承认,天生低白人一等;尽管在两个世纪以前,像他这样的黑人,还是白人手中的交易物品。

不过在当时,大多数的美国白人,还是选择了相信奥巴马,愿意在黑人奥巴马的身上赌一把。他们将手中的选票投给了他,让奥巴马以绝对优势,战胜了竞争对手共和党人麦凯恩,成为了美国人眼中的“救世主”。

(奥巴马旧照)

那么,一个黑人为何能被选为总统呢?奥巴马身上,究竟有什么魔力呢?

奥巴马之所以取得成功,和当时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不无关系。

当美国经济受困于金融危机,陷入低迷时,整个美国都希望寻求改革。而倡导变革的奥巴马,恰好迎合了美国人的这种需求。

当然,奥巴马的成功并非只是国内大环境的选择,更多的还是来自他本身的生活与政治的磨练。

奥巴马的童年并不幸福,他于1961年8月出生在夏威夷檀香山,父亲来自肯尼亚。留学美国时,遇到了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母亲。

两岁时,奥巴马的父母离异。6岁时,母亲带着他嫁给了一位印尼商人。4年后,母亲再次离婚,奥巴马被送回到了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了一起。

也许是家庭的频繁变故,在年幼的奥巴马心中留下了阴影。也许是黑人的身份,让他在种族歧视盛行的美国自惭形秽。童年时代的奥巴马放荡不羁,经常游荡在街头,逃学、打架、酗酒,直至吸食大麻,成了街上的一个小混混。

(奥巴马小幼年照)

对于这段经历,奥巴马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多次提到。

他说有一天,外祖母满脸愤怒地回到家,说她在等车时,居然被一位黑人强行索要钞票。她给了这人一美元后,这个无耻的黑人居然还死缠着她不放,真是恶心。外祖母在喋喋不休抱怨时,全然不顾奥巴马的感受。

奥巴马在夏威夷读中学时,为了增加自信,曾吹嘘自己的父亲是一位非洲的王子。当有一天,父亲应邀前来奥巴马学校演讲时,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过台上的父亲一眼,将头深深地埋在两个膝盖上。

即便父亲的演讲非常成功,折服了全校师生,他也没有感觉到一丝骄傲。

奥巴马后来回忆道:“我十几岁时就是一个瘾君子,与每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看不到任何生命的意义,只能用大麻和酒精驱散让我困扰的问题。”

成年后的奥巴马终于迷途知返,开始正视自己的身份,并把它作为鞭策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

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奥巴马成为了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虽然收入不高,但他从中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自信。

(年轻时的奥巴马)

1988年,奥巴马进入哈佛大学深造,这成为了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因为美国的政治精英们,大多都和哈佛法学院有关。当奥巴马进入这所百年名校的时候,一个崭新的生活舞台,就已经向他敞开了大门。

两年后,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总编辑。该职位被认为是法律专业学生的最高荣誉。在许多人眼里,拥有在《哈佛法律评论》的工作经历,就是日后就业的“通行证”。

但奥巴马却另辟蹊径,在1991年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芝加哥,进入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并兼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学工作。

1996年,奥巴马邀请同样出身草根的阿克塞尔罗德,帮助自己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三届。

2003年,奥巴马出任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此期间,他特别关注低收入家庭,参与编撰了《工作所得抵税法》,致力于低收入家庭的健康保险等方面的立法起草工作,为这类人群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

(奥巴马旧照)

2004年11月,也是在阿克塞尔罗德的帮助下,奥巴马当选美国联邦参议员。成为经过改选后的美国国会中,唯一一位黑人参议员。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五位黑人参议员。

在任职期间,奥巴马参与起草了有关枪支管控的议案,支持了诸如气候变化、核恐怖主义等问题的一系列议案。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宣布参加总统竞选。

2008 年11月4日,他成功当选美国总统。

由此可以看出,奥巴马担任总统之前,并没有太多的从政经历,也就谈不上丰富的从政经验了。但是他之前的人生经历,成为了他一笔宝贵的财富。再加上他契合老百姓需求的政治主张,因此尽管他是黑人,依然被美国人选为他们理想中的总统。

(参考资料:《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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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从政以前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没有从政经验。

1983年,奥巴马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工作主持了一个非营利计划,以协助当地教堂为穷困的居民组织好职业训练。 奥巴马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获得了“极优等”法学博士的学位,也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所谓的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回到芝加哥后,奥巴马主持了一次选民登记运动,且为民权律师事务所Miner,Barnhill & Galland工作。后来,自1993年至2005年竞选联邦参议员的12年中,奥巴马一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职宪法讲师。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

2008年6月3日,奥巴马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月1日,奥巴马开通了自己的微博网,通过网络渠道对竞选进行宣传,后来被人们称为Web2.0总统,可见奥巴马对网络的重视。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届数:第56届,任数:第44任,位数:第43位, 政党:民主党)。于2009年1月20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参加就职典礼,发表就职演说,并参加了游行。任期4年。根据美国法律,他还可以在2013年,再次竞选总统。

2009年10月9日,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诺贝尔奖评审会称,美国总统奥巴马因“为增强国际外交及各国人民间的合作做出非同寻常的努力”而被授予2009年度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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